我们都知道,在淘宝购物时,搜索关键词,便会出现大量相关产品。此时,消费者可以根据商品标题(也称“宝贝标题”)选择自己想要的产品。然而,这一标题如果内容不当,便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近日,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(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)(以下简称“南沙自贸区法院”)审结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小米公司)诉被告深圳市智卉淘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智卉淘公司)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。
结合中国互联网产业目前的发展形势和司法审慎介入的原则,南沙自贸区法院对于在淘宝“宝贝标题”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否正当进行了认定。最终,法院判决智卉淘公司在“宝贝标题”中使用小米公司注册商标及相关标识的行为,未侵害小米公司的商标权,但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令智卉淘公司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万元。立即咨询